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落魄高考状元广州出租屋先杀后奸陌生女邻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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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TA的每日心情

    2022-10-27 05: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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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[LV.9]以坛为家II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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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楼主
    发表于 2015-7-9 05:15:16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    曾经是家乡县城的高考文科状元,大学毕业南下广州打拼却屡屡受挫,30岁出头的甘肃男子马志强在出租屋借酒消愁时看见女邻居邹某,将邹某强行拉进出租屋捂死后,奸***尸体,还把一块尸肉拿到电磁炉上煮。因为牵涉被害人隐私,广州中院昨天不公开开庭审理此案,马志强被控故意******罪、侮辱尸体罪。  曾修法律后学金融
      记者了解到,30岁出头的马志强来自甘肃省,是甘肃省张家川回族自治县1997年高考的文科状元,在中央民族大学读书期间,马志强先是修习了两年法律专业,随后转专业学习金融;2001年毕业之际,马某成绩优异,被学校分配到北京市粮食局。
      刚毕业不久的马志强觉得在机关单位“太过清闲”,便辞职南下广州打拼,希望能闯出一片天地。2004年,马志强在家谊连锁超市做预算工作,之后升迁为该连锁超市的广州总部财务经理。
      广州创业多次受挫
      来法院旁听此案的马志强同事告诉记者,那一年马志强26岁,月收入4000元,但是由于公司股东股权出了问题,有着6000多名员工的公司倒闭了,马志强随即失业。在这之后,马志强在广州打拼之路屡屡受挫:他先是和朋友合伙开了一间快餐店,但经营不善关门了;案发前,马志强在淘宝开网店,做起了服装生意,但很快又亏损了5、6万块钱。
      该同事还说,去年6月份朋友们一起吃饭时,马某表示正准备和女朋友结婚,没想到就在案发前,相处了多年的女朋友和马志强分手。
      酒后******奸尸烹肉
      昨天上午在法庭上,马志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:2009年7月8日凌晨一点,马志强在天河区出租屋内借酒浇愁,因为觉得闷热打开房门,恰巧碰到对门的邻居邹某回家。马志强拿着不锈钢杯,冲出去砸在邹某头上,邹某又惊又痛大叫起来,马志强便用双手掐住邹某的脖子,拖进自己出租屋内,并用衣物捂了她五六分钟,直至将她捂死。随后,马志强将尸体拖到自己卧室,奸***尸体,之后用刀割砍邹某的尸体,甚至还拿一块尸肉在电磁炉上煮。第二天早上,马志强携带简单行李逃离现场。同月19日,马志强在天河区猎德村附近被警方抓获。
    凶手:奸杀系酒后冲动
      昨天上午,马志强被法警押进法庭,一米七多的个头,他耷拉着脑袋,表情很平静。据公安机关的调查口供,马志强称自己并不认识邹某,可以说“素昧平生”,同邻居一年多也没说过话。庭审中,马志强称,“那天心情很郁闷,喝了很多酒,当时有种打人的冲动。”对于奸杀行为,马某称喝酒后行为冲动,无法控制。
      庭上,死者父亲情绪激动,要求马某赔偿损失费51万元。马志强表示自己后悔莫及,会尽最大努力赔偿死者家属,虽然自己只有存款17万元,但“即使死了也要卖器官,补偿他们”。
      目前案件仍在审理当中。
      采写:本报记者 吴秀云 实习生 林伟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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